根据《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就业补贴操作办法等10个操作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1〕77)、《关于印发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就业补贴操作办法等9个操作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45号)和《关于开展文成县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告》等文件精神,经审核,下列人员符合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17日,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15日序号补贴类型姓名就业单位补贴开始时间补贴结束时间补贴月数补贴金额(元)备注1第四类毛蓓蓓浙江海昌(文成)律师事务所202201202206630002第四类庄阳阳温州力浩过滤器有限公司2022012022121236003第四类赵金丹文成宏文实业有限公司202201202204420004第四类洪新新文成县畅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201202206618005510胡汇局////9,000.00第四期6510鲍鑫祥////2,700.00第三期7510胡海清////2,700.00第三期8510陈温博////5,400.00第四期9510赵冉冉////4,500.00第三期10510胡乘源////2,700.00第三期11510+林合艺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峃分公司2022072022126250012510+林爱希文成县爱思培训有限公司2022082023016500013510+赵永杰浙江文瑞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22092023026250014510+刘利琴文成县畅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2052022106250015510+王洋文成县小明会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2022082023016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