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财农改〔2023〕15号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农村卫生保洁补助经费的通知各乡镇财政所、农场财税办:根据中共龙海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7]3号、中共龙海市委办公室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与社区(村)创卫创城挂钩共建工作的通知》(龙委办[2018]40号)、龙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龙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域村(社区)范围划定的报告》(龙创卫办[2017]3号)、中共龙海市委组织部《关于增加古龙社区2021年环境卫生清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申请》及年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安排,经研究,现下达2023年度农村卫生保洁补助经费6286790元(详见附件一),款列“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科目,经济分类列“59999-其他支出”科目,请各乡镇财政所、农场财税办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认真核实相关数据,按标准配足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卫生保洁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以助推乡村振兴的具体实施,附件:1.2023年度农村卫生保洁补助经费安排表2.2023年度农村卫生保洁补助经费明细表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2023年3月6日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人秘股2023年3月6日印发(共印30份)附件:龙财农改[2023]15号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农村卫生保洁补助经费的通知附件.xls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