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哈政规〔2021〕1号)和《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奖励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哈市监规〔2021〕3号,市局决定开展2022年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参与制修订标准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条件奖励补助资金支持范围为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制定和修订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二、申报和审核程序(一)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行政区域内的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将申报通知及时转发所辖行政区域内企业,并组织企业申报,(二)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和工作实际需要,市局负责组织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性质认定、申报材料等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初步确定奖励补助单位名单,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处理后无异议的申请单位,三、有关要求(一)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务于2023年4月28日前将《哈尔滨市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提交材料(附件2)、提交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哈尔滨市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奖励补助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各2份报送市局,(二)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要认真负责、精心组织,确保企业申报材料齐全,对获得奖励补助资金的单位,联系人:梁仙玉联系电话:84887942附件:附件1.docx哈尔滨市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2.docx提交材料附件3.docx提交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docx哈尔滨市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奖励补助资金项目汇总表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