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业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根据《台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台科〔2019〕17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申报2023年度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依托企业需在4月3日前完成网上材料提交,2、近三年无环境污染事故及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由县科技局统一向相关部门征询,3、县科技局根据企业网上申报结果,对申报的研发中心开展实地考察,符合申报条件的研发中心,将推荐认定2023年度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各乡镇(街道)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属地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规上工业企业还未建立研发中心的创造条件进行申报,附件:1、台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附件:2、《台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台科〔2019〕17号)天台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3月15日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pdf附件2台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台科〔2019〕17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