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6〕145号)和《三明市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明科〔2021〕42号)精神,现决定启动三明市第一批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具体有关申报事项如下:一、申报对象和条件(一)申报对象1.三明市新型研发机构是指在三明注册或登记,具有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设计勘测和科技企业孵化等研发活动的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类组织机构,(二)申报条件1.必须是在三明市及所辖各县(市、区)注册登记的企事业独立法人或社团法人,二、申报截至时间2022年3月25日三、申报程序(一)申报:各县(市、区)科技局认真按照《三明市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明科〔2021〕42号)精神,发动所在地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积极申报并填写《三明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表》(附件1),各县(市、区)科技局收到申报材料后,提出推荐意见并填写《三明市新型研发机构汇总表》(附件2),由三明市科技局统一发文公布第一批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名单,四、资格适用经评估命名的三明级新型研发机构享受《三明市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明科〔2021〕42号)规定的相关政策支持,并按要求将纸质版《三明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表》、证明附件装订成册(1份)及电子文档,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二)各县(市、区)科技局正式申报时需将申报新型研发机构推荐函、汇总表及申报单位相关材料报送至三明市科技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六、联系方式1.三明市科技局科技管理科龚德洲0598-85969232.三明市科技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张丽萍0598-7500106附件:1.三明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表2.三明市新型研发机构汇总表三明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