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二)支持关键技术攻关,(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三)强化生物育种创新能力,(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四)支持生物药品研发创新,分别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和不超过5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药监局、财政厅)(九)支持企业多元化融资,(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场监管局)三、优化产业发展生态(十一)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责任单位:省药监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科技厅、郑州海关)四、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十四)支持创新医药产品采购,(责任单位:省医保局、发展改革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政厅)(十五)完善新药及医疗机构制剂临床研究激励体制,统筹全省临床研究资源,鼓励医疗机构开展新药及医疗机构制剂临床研究,将临床研究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内容,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在国家级集群申报、省重点项目遴选、创新平台建设、重大项目布局、基金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十九)支持延链补链强链,统筹相关资金支持合同研发机构、医药合同外包生产机构、医药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等生物产业基础平台项目建设,支持生物医药安全评价中心、药物及医疗器械第三方检测服务平台、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与标准研究平台等基础研发创新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及全链条专业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药监局)(二十一)支持生物产业园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