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编号:2023-002经初审定,我机构拟定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4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建瓯市天马北路中环广场6号楼二层联系方式:0599-3725563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坐落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面积用途备注房产面积土地面积梁再盛宅基地使用权小松镇大庙村大庙105-1号298.7277.07农村宅基地四至情况东:1-2本墙靠梁宅南:2-3本墙靠路西:3-4本墙靠叶宅北:4-1本墙靠小路公告单位:建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03月15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欢迎关注建瓯市政府微信公众号“建瓯政务”,随时在手机上关注本站更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