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为推动新时代我县双拥工作的全面发展,宣传我县近年来双拥工作取得的成绩,积极营造“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良好氛围,按照《四川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城(县、区)、双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川拥办〔2023〕6号)文件要求,我县拟申报四川省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县,广大群众如有需要反映情况的,请于2023年3月18日之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红原县双拥办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中应告知真实姓名,通信地址:红原县邛溪镇霞穹中街9号联系电话:0837-8992007特此公示,红原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