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细化分解粮食生产任务,市财政安排约4500万资金用于奖补早稻种植生产,1.对乡镇(街道)进行奖补:要求4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要全面完成早稻栽插,对按时完成早稻栽插任务的乡镇(街道)按照1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2.对种植户进行奖补:资金由市财政按2023年各乡镇(街道)早稻播种任务面积及近五年已建高标准农田管护面积等因素法分配至各乡镇(街道),提高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尤其是早稻生产工作在高质量考核中的分值比重,带头督办乡镇粮食生产示范点的早稻生产工作,由村民小组组织本组农户落实早稻生产任务,附件3丰城市早稻生产“五包五帮五督”工作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粮食生产有关要求,由挂点市领导全面负责督促挂点乡镇(街道)粮食生产工作,特别是早稻生产及粮食生产监测示范点水稻生产工作,做好粮食生产技术指导工作,由村民小组组织本组农户落实早稻生产任务,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稻谷补贴、农机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通过采取过硬措施确保早稻生产任务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组、农户、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