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农函〔2023〕138号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第二次乡村工匠经营管理和生产应用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号)、《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穗农函〔2022〕448号)及省、市职称评审工作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度第二次乡村工匠经营管理和生产应用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符合申报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二、申报条件和有关政策(一)申报人学历、资历、能力、业绩和成果条件参照《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及广东省乡村工匠经营管理、生产应用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相关标准请登录“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管理系统”的通知公告栏查阅,2.向广东省评委会申报的人员:个人同时注册并登陆“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和“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管理系统”(网址:http://yzb.joinken.cn/xcgj)系统,有关单位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于相关职称评委会受理截止日期前报送申报材料,3.报送省评委会评审的申报材料,由申报人单位(包括:申报人所在单位、各区农业农村局)完成审核公示后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受理,四、有关要求(一)纸质材料要求1.《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级职称送评材料目录单》(表一)1份,3.《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表三)18份,5.《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表五)1份,需填报《广州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破格申报推荐表》(附件4),在系统上填报和上传申报评审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附件:1.评委会及专业设置指引表2.乡村工匠职称评审申报流程3.广州市及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联系方式一览表4.广东省职称电子证书查询打印操作指引5.广州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破格申报推荐表6.广州市职称申报系统操作指引附件:1-6广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3月14日(联系人:王锡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