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重点培育和扶持福州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休闲农业示范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及项目组织实施能力强的农业科技推广单位等经营主体,二、资金补助及验收标准(一)申报资金补助方式为“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实施主体应按申报程序报区农业农村局审定,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部门做好项目跟踪检查及验收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下达补助资金至项目实施主体,三、申报要求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2023年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5)认真编报,初审过关后项目申报单位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提交项目申请报告、申报书等有关材料,送至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部门,)四、其他(一)本指南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zcl.gov.cn/)上发布,项目申报书标准文本格式(附件)请从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公布的指南附件中下载,(二)报送时间:以各项目申报指南截止时间为准,如申报指南没明确截止时间,区农业农村局联系方式农推中心:0591-27528990(经作)0591-28889219(农技)0591-28889269(植保)农经中心:0591-28889359乡村振兴发展中心:0591-28922495(疫控)农业综合执法大队:0591-28889785(一中队)0591-28200270(三中队)通讯地址: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7号楼邮编:350207附件:1、2023年长乐区农业产业化(农技项目)申报指南2、2023年长乐区农业产业化(植保项目)申报指南3、2023年长乐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项目申报指南4、2023年长乐区级家庭农场示范场项目申报指南5、2023年长乐区农业产业化申报指南范本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