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认定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9〕155号)、《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鼓励企业开展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彭人社函〔2019〕333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复核并实地走访察看,佳化化学(成都)有限公司、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符合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基地认定条件,现拟认定为我市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3年3月14日至3月20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彭州市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028-83886260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