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武汉市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及重大变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受理范围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的高新技术企业(如分立、合并、重组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二、申报时间本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及重大变化申报工作分两批次进行,请务必在本年度第一批次开展更名申报工作,如需开展更名及重大变化申报工作的,不涉及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的(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4.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证书(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所列知识产权)及现状的证明材料(专利权人变更为现公司名称的证明资料),(二)有重大变化的(无论名称变更与否)需提交以下资料:1.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6.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证书(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所列知识产权)及现状的证明材料(专利权人变更为现公司名称的证明资料),五、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一)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及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无论名称变更与否),(三)在本通知时间之前发生了名称变更或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的高新技术企业,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咨询电话:027-65692185/65692189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执行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3月14日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简单更名情况声明.docx2.高新技术企业复杂更名情况声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