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播报根据《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5部门关于做好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温人社发〔2021〕138号)和《关于印发<温州市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温人社发〔2020〕85号)文件精神,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农民工首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先给予个人1万元创业补贴,经审核,下列人员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3月14日起至2023年3月16日止,公示期共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县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张妙雪,联系电话:67583064,附件:泰顺县2023年一次性创业补贴拟发放名单.docx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