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扶持奖励重点第一条扶持奖励重点:武义县文化文艺精品和文化文艺人才扶持奖励资金重点用于引导我县文化文艺作品创作,对具有全县引领作用的文化文艺精品和文化文艺人才给予相应奖励和扶持,第三条文化文艺精品奖励项目1.文艺类、哲学社科类和新闻类文化文艺精品获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重要文化文艺奖项的,在相应的标准内酌情予以奖励(详见《武义县文化文艺精品和文化文艺人才奖励标准》),在以下标准范围内酌情予以奖励:国家级奖项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1万元,3.对虽未列入《武义县文化文艺精品和文化文艺人才奖励标准》的权威奖项,第四条文化文艺人才奖励项目1.文化文艺人才获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重要文化文艺奖项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含已享受新加入省级协会的奖励),3.对已取得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国家级传承人奖励2万元,4.对虽未列入《武义县文化文艺精品和文化文艺人才奖励标准》范围内,第五条其他奖励项目1.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库的重点文化文艺人才在武义设立工作室且正常对外开放,按人才级分别给予国家级3万元、省级2万元、市级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3.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名录的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2万元、1万元和0.5万元,第三章附则第六条成立县文化文艺精品和文化文艺人才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统筹、指导,附件:1.相关词条解释2.武义县文化文艺精品和文化文艺人才奖励标准附件1相关词条解释国家级文艺家协会特指中国文联所属一级文艺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