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企业开展国际贸易对接对当年度在华安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赴境外参加展会、拜访洽谈等商务活动所产生的出入境机票费用进行补助,单次商务活动机票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每家企业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2万元,给予邀请企业2000元/人次奖励,每家企业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1万元,需提前向县工信局报备)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华安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二、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对参加2023年漳州市组织和推荐重点境内外展会的企业,国内(不含港澳台)展会每个展位1万元补助,给予单家企业单次实际参展费50%、最高不超5000元的补助,单家企业全年最高补助10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华安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三、支持外资企业到资增资外资项目(不含房地产业、金融业)于当年度外方实际到资(含增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按到资金额1%的比例给予每家企业最高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华安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四、鼓励商贸企业参加促消费活动鼓励企业积极参加政府举办的“全闽乐购”美食嘉年华等线上线下促消费活动,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华安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五、鼓励培育新增新上限上贸易企业在市级奖励基础上,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华安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本文件所涉及的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