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根据省工信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工信法规〔2020〕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省工信厅《关于做好省企业技术中心2022年度运行情况跟踪及2023年度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3〕7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省企业技术中心2022年度运行情况跟踪及2023年度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2年度运行情况跟踪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请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做好辖区内工业和信息化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见附件1)2022年度运行情况跟踪,于3月29日前将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电子版(以企业名称命名,二、2023年度推荐申报工作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向所在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按《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闽工信科技〔2020〕10号)编制,主要包括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评价表及其附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建议企业自愿提供专项审计报告),申请材料纸质版按格式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电子版刻录成光盘一式一份,根据《管理办法》规定,请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有序做好组织推荐和初审工作,申请材料(纸质版两份、电子版一份)、推荐文件和初审意见汇总表(见附件4)分别于3月27日、5月31日、7月31日、9月30日前报送市工信局,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三、联系方式市工信局技术进步科:林志腾0594-2293357地址:莆田市政府1号楼551室电子邮箱:ptjmwjsk@163.com附件:1.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工业和信息化企业)2.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3.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初审工作要求4.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初审意见汇总表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3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