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认定为规模以上后前两年营业收入增长达到以下标准之一:(1)认定当年(2022年,下同)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不含)的,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5%,且当年正增长,(2)认定当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含)至10000万元(不含)的,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且当年正增长,(3)认定当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含)至5亿元(含)的,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且当年正增长,认定当年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且为正增长,二、申报材料1、申请表,申报企业请按要求准备纸质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各所属镇街、园区负责受理企业申请,并在企业申报材料和汇总表(附件2)上盖章,区本级企业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西湖区发改经信局,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负责对企业进行审核,附件:申报材料.doc杭州市西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