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泰安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政策引导类)形式审查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泰安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名单(634项,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日),公示期间,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匿名异议、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通讯地址:泰安市政大楼B7015室,发展规划科联系电话:6991139附件:2021年泰安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政策引导类)形式审核合格名单.pdf泰安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