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体系,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将开展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二)申报条件1.能体现优秀传统文化,二、第三批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要求(一)申报范围申报代表性传承人所传承的项目是同安区已公布的各级非遗保护名录项目,2.每个项目推荐申报代表性传承人的数量原则上不多于5名,三、申报程序(一)申报材料提交凡符合申报同安区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条件的申报人(单位或个人),并由项目保护单位所在镇街或主管单位审核后(申报书封面需所在镇街或主管单位盖章),(二)申报材料初审、实地考察同安区文化馆非遗保护办公室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三)申报材料修改申报人(单位或个人)把修改完成的申报材料提交给同安区文化馆非遗保护办公室,由同安区人民政府发文公布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由区文旅局发文公布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四、申报材料要求(一)项目申报材料要求1.项目申报书:内容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保护单位、项目保护计划等,(二)传承人申报材料要求1.传承人申报书:内容包括传承人的基本情况、传承谱系、学习和实践经历、技艺特点、个人成就等,(三)注意事项1.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书一律以A4纸印制,7196934电子邮箱:tawhg2012@163.com联系地址:同安文化馆3楼301非遗保护办公室附件:1.同安区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2.同安区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书厦门市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3月9日附件下载·附件1.同安区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docx·附件2.同安区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