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巢经开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巢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巢政〔2021〕62号)文件精神,现就巢湖市大数据类政策兑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兑现时间范围兑现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未申报的项目,二、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巢湖市大数据类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2)和各条款中所需材料(具体参照附件3),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至市数据资源局数据管理中心,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政策第20-1条(经合肥市级新认定的大数据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为“免申即享”政策,无需提供申报材料,三、申报时间2023年3月9日——3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四、受理地点市数据资源局(安成路与东塘路交叉口)四楼数据管理中心,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友韬,附件:1.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docx2.巢湖市大数据类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docx3.巢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大数据类).pdf巢湖市数据资源局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