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川医保规〔2021〕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医药机构保障定点评估工作的通知》(成医发〔2022〕38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受理医药机构新增定点申请,经审核评估及集体讨论后,我区拟新增3家定点医药机构(1家诊所,2家药店),现公示如下:序号机构名称机构类别机构地址1成都龙泉驿牙管家门诊部有限公司诊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驿都中路446号1栋3楼215-220号2成都市泉惠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店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永溪街217号3成都华民泰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店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街道龙祥商业街118号公示期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6日,单位(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向区医疗保障局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28-88450883,成都市龙泉驿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