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支付“家门到厂门”送工服务暨劳动力到北流市“看企择岗”活动服务费的公示2月1日,我县与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了《劳务合作协议》,我县为劳动力输出地,有韦秀兰等10名农民工有意愿前往北流市企业务工,为做好送工服务工作及促进我县劳动力深入了解北流企业工作情况,经请示局领导同意,于2月9日至10日期间组织已报名到北流企业工作人员开展“家门到厂门”送工服务暨组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到北流市美力电子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看企择岗”活动,本次送工择岗服务活动由南丹县鸿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承办,本次活动承办服务费用玖仟肆佰元整(¥9400.00),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4日,公示期五天,公示期间,受理电话:0778-7211100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10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