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关于迅速核查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行为保障豇豆等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农农(农药)〔2023〕17号)要求,确保豇豆等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迅速开展市场检查各地要立即在本辖区内开展农药市场监督检查,凡发现农业农村部通报的重点产品(附件1),对农药产品质量进行抽查,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查处,检查过程中发现未登记的农药、禁用农药、过期农药、标签和包装标识不合格的农药,对不合格产品,二、严抓豇豆用药安全各地要加强对豇豆等蔬菜作物上农药产品质量的监管,要严抓规范经营和用药安全,要对防治豇豆病虫害的农药产品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隐性成分农药,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禁用农药、限制使用农药行为,检测购买使用的农药中是否有违法添加隐性成分农药,并于4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与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