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桐庐县关于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桐庐县关于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若干政策》《桐庐县关于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每年统筹安排文旅体产业扶持资金不少于1600万元,附件:1.桐庐县关于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桐庐县关于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若干政策3.桐庐县关于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桐庐县人民政府2023年3月6日附件1桐庐县关于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10万元的奖励,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5万元、2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10万元奖励,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3万元、5万元奖励,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新评为浙江旅游美食工匠、大师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2万元奖励,一、加大非遗名录项目建设对新认定的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责任保护单位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履行保护传承职责且当年通过复核评估的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责任保护单位给予1万元的补助,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四、鼓励活态传承促进非遗和旅游融合发展各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景区、景区村庄开展非遗活动,其中国家级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