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温岭市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市委办〔2021〕11号)、《温岭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温政办发〔2014〕146号)和《温岭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考核实施细则》(温科〔2021〕44号),经研究,现下达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等单位补助、奖励经费共计465万元(见附件),现予以公示7日,如有问题请来电财政局企业科反映问题,联系电话:86086586,附件:2023年温岭市入驻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的高校、科研院所及其创新团队补助奖励经费汇总表温岭市科学技术局温岭市财政局2023年3月10日附件:2023年温岭市入驻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的高校、科研院所及其创新团队补助奖励经费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简要说明承担单位配套经费(万元)备注1对入驻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的高校和科研院所运行经费资助(三年外)根据温市委办〔2021〕11号文件,给予入驻三年后绩效考核合格的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等5所高校院所每年15万元的运营经费资助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浙江工业大学、中国计量大学、上海大学、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75温政办发〔2014〕146号、温市委办〔2021〕11号、温科〔2021〕44号对入驻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的高校和科研院所运行经费资助(三年内)根据温市委办〔2021〕11号文件,给予三年内入驻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的高校、科研院所给予每年50万元运行经费资助,共4所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02对入驻科创中心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团队奖励经费根据温市委办〔2021〕11号、温科〔2021〕44号文件,给予科技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工作考核优秀和良好的入驻单位(创新团队)分别奖励50万元和30万元,共5个单位,1.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502.台州澜屹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工业大学团队在温岭注册成立)503.浙江理工大学304.中国计量大学305.杭州电子科技大学30合计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