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355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为从源头上遏制超限超载行为的发生,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将江苏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南通金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新列入重点货运装载源头单位并向全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7日,举报电话:0513-84103932,附件:如东县2023年度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录如东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3月10日如东县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名单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