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和《福建省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我厅开展了2023年省级文旅融合专项资金“文旅品牌强县正向激励项目”申报工作,经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旅部门推荐审核、我厅复核、会议研究,拟将得分排名前十的龙岩市永定区等10家单位列为奖励对象,具体名单及奖励标准如下:一等奖为龙岩市永定区,奖励800万元,二等奖为永泰县、长汀县、平潭综合实验区,各奖励500万元,各奖励200万元,资金由各县(市、区)细化安排使用方案,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6日,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提供详实的举证材料和电话号码(单位的需加盖公章),联系电话:0591-87672725,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