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预拨2023年民办学校项目经费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根据福清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含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融财教〔2023〕34号)文件,现将2023年民办学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718.63万元预拨给你们(具体见附件一),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是指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民办学校学生由学校按照获得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免除学杂费,未按规定减收或提高补助标准后未足额减收学费的民办学校应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费工作,全程督促民办学校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免学费工作,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根据福清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含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融财教〔2023〕3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462万元预拨你们(具体见附件二),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和免学费财政补助资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17〕27号)文件精神,不得将培训性质等非学历教育学生注册为学历教育学籍,不得为同一学生以不同类型的高中阶段教育身份分别注册学籍、或以不同类型职业学校身份分别向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注册学生学籍,对学校免学费工作负主要责任,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财政补助资金或挤占、挪用、截留免学费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全程督促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全日制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工作,附件:1.预拨2023年民办学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资金(含中央直达资金)安排表2.预拨2023年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含中央直达资金)安排表福清市教育局2023年3月9日附件下载融教〔2023〕38号附件1预拨2023年民办学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资金(含中央直达资金)安排表.xls融教〔2023〕38号附件2预拨2023年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含中央直达资金)安排表.xls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