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8〕8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2号),经初审和实地考察,对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条件的单位及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3月10日—3月17日,接受社会监督(信息表格附后),如发现人员中有情况不实或有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监督电话:0530—8215191,巨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3月10日姓名人员类别经营单位名称经营单位性质补贴金额潘春梅自主创业者巨野县索爱内衣店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