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时间:每年度4-6月份(具体时间以上级农业农村部门通知为准)二、申请地点:县农业农村局402办公室三、申请条件:根据《赣州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赣市农字2020〕65号)等文件要求,龙头企业申报在企业类型、企业经营业务、企业规模、企业效应、企业信用等方面均做严格要求(详见文件),符合要求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可进行申报,四、申请程序:申报企业向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办)提出申请,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办)在核对企业有关凭证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无误后,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办)名义正式行文报市农业农村局并附审核意见与相关材料,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形成审核意见报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办公会审定,经审定的龙头企业新认定名单将在赣州市农业农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业农村局公布名单,颁发证书和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