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发布日期:2023-03-10浏览次数:36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金〔2022〕131号),现下达你市2022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有关地级以上市应将上级财政下达的转移支付全额编入本级预算,该项指标列2022年“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预算科目,二、请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三、本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项目名称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并保持中央资金标识不变,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直达资金专款专用,附件:1.广东省2022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表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广东省财政厅202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