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成套设备一体化推广应用示范基地,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3﹞20号)文件精神和项目申报培训会要求,申报四川省农机装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现将申报要求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绿色高效粮食烘干成套设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项目,建立成套设备一体化推广应用示范基地,五、项目实施单位要求邀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机制造企业、农机新型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机推广机构等单位组建联合体申报项目,联合体设牵头单位1个、参与单位9个、项目负责人、课题组等,牵头单位对项目实施负总责,明确参与单位、项目内容、经费额度或比例、任务责任、完成时限等,六、申报条件1.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单位,或研发的同类装备、装置已通过农机试验鉴定并实现产品销售的制造企业,制造企业提供的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1,合作社等申报单位的自筹资金与财政补助资金的比例不低于0.4:1,牵头单位、参与单位申报条件资质须符合川农函﹝2023﹞20号文件要求,联系人:梁鉴源18783876682附件:川农函[2023]20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方案》的通知.pdf德阳市农业农村局德阳市市财政局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