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地方标准化工作,(四)申报推荐性地方标准项目应有法律法规、规划、政策依据,(四)申报一类项目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研判后提请市市场监管局终止项目,(四)协助完成地方标准的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等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征求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四)标准是否结构合理、内容完整,第二十八条主编单位应当结合专家初审意见对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与市市场监管局同步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九条主编单位应结合各方意见修改形成地方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意见汇总处理表等送审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第三十一条一类项目一般应在地方标准项目计划下达后9个月内完成征求意见稿起草、征求意见和专家初审工作,第四章审查第三十二条审查组专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提出建议名单报市市场监管局确定,(三)编制说明内容完整,(四)标准简要说明内容完整,(四)社会需求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