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做好2023年(第3批)鹰潭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组织申报和认定工作,根据《鹰潭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鹰工信规字〔2021〕1号),其中建筑业企业年营业收入不低于7亿元,高技术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500万元,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基础条件和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200万元,二、申报材料(一)《鹰潭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鹰潭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附件一),(二)《鹰潭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鹰潭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附件二),3.技术中心等组织机构成立文件和运行、管理制度文件,8.申报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各区(市)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市工信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和综合评审,对拟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予以公示,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发布2023年(第2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附件:1.《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pdf2.《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材料编写格式》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材料编写格式.docx3.《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关于印发鹰潭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关于印发鹰潭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pdf联系人:市工信局科技和投资科夏煜联系方式:621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