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补助公示浙江省新昌县兴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2年12月末中小微企业担保余额为39413.5万元,小微外贸企业担保保函额度为230万元,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政发〔2022〕34号)对与省再担保公司合作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按其年末担保余额的2%给予资本金补助,应补助兴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788.27万元,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外贸企业汇率避险增信服务不超过1%的担保费给予费用补贴,应补助该公司1.56万元,为支农支小,有力提升担保覆盖面,合计应补助浙江省新昌县兴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789.83万元,2022年8月预补助400万元,此次应补助389.83万元,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县金融办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