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政办发[2021]54号)文件和协议的规定,现将拟补助企业清单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可在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真实身份、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由我局核实处理,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正式姓名和联系方式(签名不能打印),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联系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三花路2号科创服务大楼12楼联系人:王新英联系电话:0575-86389376附件:附件1:2021年研发经费拟补助企业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