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44号)、《关于印发<上海市2021-2025年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农委规〔2022〕3号)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2022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以及有关填列表格样式按照沪农委规〔2022〕3号规定确定,二、申报准备除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系统(下称“补贴系统”)已完成数据对接共享的补贴要素外,三、申报程序(一)补贴申报(3月15日前)各相关区农业农村委在补贴系统内完成补贴申报,(二)补贴核查(3月31日前)各相关区农业农村委、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要按照沪农委规〔2022〕3号规定的补贴要素核查分工,通过补贴系统完成相关补贴要素核查,对于因疫情防控、管理部门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渔船证书证件未能及时办理的,该时间段在要素核查环节可视为有效补贴时段,市农业农村委在补贴系统内完成补贴核定,(四)需求上报(4月30日前)各相关区农业农村委会同本区财政局正式行文将本区年度补贴船名册报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确定年度补贴资金总额度,会同市财政局分区下达补贴资金,要对每艘渔船的具体发放金额再次按照相应标准和有关需要扣减的事项内容、标准进行核对,确保资金发放无误,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3月1日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