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自然资便函〔2023〕627号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为切实做好四川省自然资源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我厅将组织开展科研项目验收工作,逾期和到期未验收的四川省自然资源科研项目,(二)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组织管理、人才培养等),(四)经费使用合理性(项目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等),四、验收材料(一)验收申请表,(四)科研成果报告(含其他形式成果),(七)其他相关材料(如延期报告、项目负责人更换说明、项目承担单位更名说明等)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二)第二、三批验收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六、有关要求(一)项目承担单位要主动配合验收工作,(三)第二、三批验收项目负责人应在2023年6月30日前提交验收材料,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验收材料的,同时取消项目承担单位2年以内、项目负责人3年以内申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科研项目资格,依据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处理,七、联系方式厅科技发展与对外合作处:028—87036116省国土科研院(省卫星中心)总工办:028—87791798纸质材料寄送至:成都市武侯区万丰路189号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总工办51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cgtkjc@163.com附件:1.第一批验收项目分组2.第二、三批验收项目清单3.验收材料模板四川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3月9日责任编辑:李雪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