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部分项目开展储备的通知》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关于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部分项目开展储备的通知>的通知》要求,通过系统填报及现场考察论证,确定了3个实施主体建设该项目,分别是沂水县运强果蔬专业合作社、沂水县康源中药材专业合作社、沂水县惠发蔬菜专业合作社,截止目前,沂水县运强果蔬专业合作社已建设完成,经第三方进行验收和审计决算,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认定总投资额的30%的比例进行奖补,拟拨付沂水县运强果蔬专业合作社补助资金881643.25元,现将验收及奖补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沂水县农业农村局或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反映,公示时间:3月10日—3月16日,联系电话:0539-2251631沂水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3月10日【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