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沙县县委办公室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沙委办〔2019〕37号)要求,有相关科技成果和科技服务经验的人员,或有5年以上农村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条件,任期三年(2023—2025年),三、激励措施1.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每人每年给予5000元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科技特派员在技术服务过程中的工作补助、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交通差旅费用、保险和培训费用等,工作经费由区财政按年度拨付至科技特派员工作单位,专款专用,3.表彰优秀,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特派员给予表扬奖励,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5822187@163.com,联系人:蔡丽萍5822187,附件:1.三明市沙县区科技特派员申报表2.三明市沙县区科技特派员推荐汇总表3.三明市沙县区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联系人员汇总表三明市沙县区工信与科技局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