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二批复核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3〕55号,现就做好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范围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未通过复核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与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或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复核范围为第二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个方面指标,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1)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符合条件的企业自3月15日至4月10日期间登录培育平台进行线上填报并逐项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6,并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企业申请书(新申报企业申请书,附件: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二批复核工作的通知成都市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