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走出去”事项和服务贸易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制定申报指南、组织企业申报、材料审核、挂网公示、信用核查后,现将荔湾区2022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项目第二次资金下达你们(具体见附件1),请于3月15日(星期三)前将收款账户开户行、收款账号等信息(附件2)以及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纸质版一式两份盖公章后报送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东漖南路中段东漖南村638号经贸大楼505办公室),电子版制作光盘或U盘随纸质材料报送,并请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及财务制度作相应的财务及会计处理,做好资金管理工作,确保专款专用,特此通知,附件:1.荔湾区2022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第二次资金安排表.doc2.XXX(企业)关于荔湾区2022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项目第二次资金拨款的申请报告.doc广州市荔湾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3年3月9日(联系人:郑诗,电话:8150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