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1158671/2023-06272分类:劳动就业;其他发布机构:枣阳政府网公开日期:2023-03-09标题:关于枣阳市2022年度就业补贴的公示文号:无主题词:生效时间:2023-03-09终止时间:2023-03-15来源:枣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30号)文件精神,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对高校毕业生发放1000元的就业补贴,经审核,2022年度共计8人符合就业补贴发放条件,现予以公示,时间:2023年3月9日至3月15日止,若有异议请联系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服务科,电话:0710-6322098,附件:2022年度枣阳市就业补贴人员公示名单枣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3月9日附件下载:1、2022年度就业补贴人员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