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新经济工作部门: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供场景给机会加快新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20〕34号)《市新经济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和开展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成新经济〔2022〕16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区(市)县新经济主管部门初审推荐、专家评审、市级部门查重、公示入库等程序,最终从公示入库储备项目中确定14个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4个应用场景示范区、49个示范应用场景项目立项,请上述14个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项目所在区(市)县新经济工作部门督促各入选单位严格按照《成都市创新应用实验室、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2021修订)》(成新经济〔2021〕26号)开展实验室建设工作,加强项目跟踪服务,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和做法,并及时将有关成果报送市新经济委,二、做深场景应用示范推广,请上述4个应用场景示范区、49个示范应用场景项目所在区(市)县新经济工作部门按照严格按照《市新经济委关于印发〈成都市应用场景示范区、示范应用场景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新经济〔2021〕13号)持续跟踪示范区、示范场景后续建设成果,定期向市新经济委报送有关情况,同时要加强场景示范推广和宣传推介,达到更好的场景示范推广效果,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要建立项目资金专账,补助资金开支范围参照《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8〕53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附件:1.2022年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立项项目名单2.2022年应用场景示范区立项项目名单3.2022年示范应用场景立项项目名单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2023年3月9日点击下载:附件12022年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立项项目名单附件22022年应用场景示范区立项项目名单附件32022年示范应用场景立项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