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瓯政发[2017]40号》、《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159号》、《温瓯政办明电[2017]400号文件》《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44号》、《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14号》的相关规定,现泽雅镇人民政府对以下不动产使用者的不动产合法认定调查情况予以公布,若对公布的内容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3月17日,到泽雅镇人民政府反映,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将上报不动产登记中心予以合法认定,联系电话:86316357(泽雅镇人民政府)面积单位:平方米序号不动产使用者不动产坐落土地面积建筑面积建房时间土地性质备注1林南松西岭村71.88129.381980年集体2林春华西岭村35.3463.611980年集体3林胜恩西岭村36.5365.751980年集体4林南斌西岭村46.5893.161982年集体5周爱娟仙源村73.70143.381982年集体6李荣波仙源村40.7079.181982年集体7周池兴外陈岙村94.6694.661980年集体8周长生外陈岙村47.3347.331980年集体9吴东明外陈岙村52.0893.931980年集体10吴东明外陈岙村36.8636.861984年集体11吴东海外陈岙村52.0893.931980年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