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建筑企业政策奖励和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公示根据《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磐政〔2020〕63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各乡镇(街道、园区)初审,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建设局联合审查,拟同意给予金磐集团有限公司等74家企业建筑企业政策奖励和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共计4588.88万元,具体奖励名单及金额见附表,现予公示,如有意见或疑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7日联系人:县建设局吕俊锋84667802620477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3月1日附件:2021年度建筑企业政策奖励和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清单定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