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中山市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 | 2023-03-07
市各有关单位:《中山市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业经市政府同意,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3月7日中山市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21号)、《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本)》(粤工信技改函〔2022〕7号)、《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本)》(便函〔2022〕2777号)等规定,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投资奖励)(以下简称“投资奖励资金”),包括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和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各镇街负责协助市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申报、资金下达拨付、项目跟踪、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第八条投资奖励资金采用事后奖励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助,第九条资助范围(一)“十四五”期间总投资10亿元以上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项目,(3)项目已申报当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3)项目已申报当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在符合《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本)》《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先进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本)》等文件规定的前提下,(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本实施细则发布项目入库申报通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街负责制订报送本地投资奖励资金绩效目标,镇街每年定期将投资奖励资金项目台账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对获得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资助的项目在“十四五”期间未能按要求完成10亿元投资,《中山市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解读【图解】《中山市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

更多精选

  • 2023-03-07 00:00:00
  • 2023-03-07 00:00:00
  • 2023-03-07 00:00:00
  • 2023-03-07 00:00:00
  • 2023-03-07 00:00:00
  • 2023-03-07 00:00:00
  • 2023-03-07 00:00:00
  • 2023-03-07 00:00:00
  • 2023-03-07 00:00:00
  • 2023-03-07 00:00:00
  • 2023-03-07 00:00:00
  • 2023-03-07 00:00:00
  • 2023-03-07 00:00:00
  • 2023-03-07 00:00:00
  • 2023-03-07
  • 2023-03-07
  • 2023-03-07
  • 2023-03-07
  • 2023-03-07
  • 2023-03-07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