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强化党建引领推进“共富工坊”建设的指导意见》(浙组通〔2022〕32号)和《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专项激励项目申报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3〕1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项目建设主体自主申报、各地审查推荐,省商务厅、财政厅联合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拟确定大下姜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等105家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为2023年度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专项激励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3月6日-3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省商务厅电商处,联系人:方齐麟胡艳丹联系电话:0571-87059286厅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571-87051147附件1:2023年度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专项激励项目名单(拟).doc浙江省商务厅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