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织部分,为深入落实财政监督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依规开展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更好地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新泰市财政局于2023年3月7日至10月31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检查名单公示如下:1、泰安市晶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2、山东大学新泰市工业技术研究院3、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众泰电厂4、华能山东泰丰新能源有限公司5、三峡新能源新泰发电有限公司6、山东霖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山东青云国际冷链智慧物流有限公司8、山东融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9、山东新泰楼德佳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泰安泰山国泰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11、泰安长通光缆有限公司12、特变电工山东鲁能泰山电缆有限公司13、新泰北控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4、新泰美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5、新泰市光华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6、新泰市佳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7、新泰市鲁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8、新泰市中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9、新泰旭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新泰正大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1、新泰中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2、新泰中泰置业有限公司23、中节能(新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毕雅琴联系电话:0538-7224923新泰市财政局2023年3月6日。